重庆工程学院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3)
2019-04-06 10:31:07网络整理
第十六条 免试条件:
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应用型本科对口专业类时免职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依获奖等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450分、430分、410分赋予。
在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我校应用型本科对口专业类时免职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420分赋予。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考生如同时获得多项奖励的不重复累计,按分值最高项计入。具有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资格的考生,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以较高的成绩项计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录取。
第六章 成绩查询与划线
第十七条 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9年3月底(具体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查询成绩。
第十八条 成绩划线:重庆市教委根据2019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等因素按不同招生类型划定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通过媒体和相关网站公布。
中职类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按专业科类分别划定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最低控制线。
第七章 志愿设置与填报
第十九条 中职类招生志愿设置
中职类的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按类别设置本科批次。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为一个志愿,本科批设置30个志愿。
第二十条 填报办法:
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一)“应用型本科”志愿填入本科批,限中职类考生按对应类别填报。
(二)报名参加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的考生须根据自己参考的职业技能测试专业科类严格遵循对应关系报考高等院校相应专业,未按规定要求填报的志愿为无效志愿。即考生填报专业(包括本科、专科层次专业)须与报考类别相同,不能跨类选择填报。其他类考生,只能填报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招生院校志愿。
第二十一条 填报提醒:
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施“一档多投”的录取方式。为提高被我校录取的机会,建议考生将我校志愿填报在最前面。
第二十二条 志愿征集:如录取时我校部分专业计划未满额,将面向全体考生公开征集志愿,录取办法与第一轮录取相同。
第八章 录取规则与查询
第二十三条 录取办法:
(一)录取程序:
中职类的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批次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按投档、阅档、录取三个步骤进行,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
(二)录取原则:
1.照顾原则:我校认定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加分投档的照顾政策。
2.进档原则:填报有我校志愿并达到相应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将全部投档至我校。
3.排序原则: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按考生成绩,分类别、分专业进行自动排序。其中中职类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4.录取原则: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的最小志愿号在该专业计划内进行录取。过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专业计划数内的,自动确定考生最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大于录取志愿号的其它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反复以上撮合过程,确定最终录取结果,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