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2018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2018-01-27 22:56:59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有7个校区,占地2700余亩,建筑面积119余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学校设有24个学院,开设92个本科专业,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学科门类。2018年我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区、市)招收艺术类四年制本科生。
我校1992年创办新闻学专业。2001年3月成立新闻与传播学院,是湖南省成立的首家新闻与传播学院,是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与湖南师范大学共建的新闻学院。现拥有湖南省唯一的新闻传播学类省级重点学科,在中国近现代新闻传播史研究方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等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新闻与传播、出版等两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新闻学、编辑出版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7个本科专业。
一、专业简介
1.播音与主持艺术
该专业2000年开始招生,是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开设的第一个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培养具备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及新闻传播等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主要开设播音主持艺术导论、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音、播音创作基础、广播节目播音主持、电视节目播音主持、语言学概论、新闻学、传播学概论等课程。
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2.广播电视编导
该专业2008年开始招生。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创作型人才。
主要开设广播电视传播概论、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栏目与频道策划、影像语言、电视画面编辑、非线性编辑制作技术、广播电视采访、广播电视写作、现场报道、中外电视比较、纪录片创作、DV创作训练、文化传播、文艺理论、艺术学概论系列、电视节目导播、广播文艺节目编导、广播剧、电视晚会编导、广播电视音乐节目编导等课程。
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二、招生省份及计划
我校2018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拟在湖南、河南、江苏、山西、安徽等省份招生。校考省份拟定计划见下表,湖南等承认省统考成绩省份招生计划另行公布,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区、市)2018年招生计划来源表。
校考省份拟定计划表
三、校考专业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注:以上考试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如有变化,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公布为准,请及时关注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最新消息。注明网报的请登陆该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网站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