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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民政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7-19 13:44:56武汉民政职业学院

  学院名称:武汉民政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796   湖北省内代码:9231

  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257号(无分校区、联办点)邮编:430079

  招生范围及对象:

  学院2017年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对象为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湖北省艺术类高考、湖北省高职统考并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标准的考生。

  录取规则:

  1、我院2017年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严格遵守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规定,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批次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标准。

  2、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高考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3、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同等条件下考生按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优先选择专业。

  4、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语种考生若录取到本院,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5、我院对投档考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6、学制:三年。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7、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仍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学生入学后不符合体检要求和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以及体检费、办证费等杂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学院奖学金。

  助学金:

  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勤工助学:

  学院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支持和鼓励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通过劳动获取报酬,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

  咨询电话:027—87405249  87178319  87178320

  学院网址:http://www.whmzxy.cn

[标签:大学招生简章 2017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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