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热门城市 | 全国 北京 上海 广东

华北地区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地区 |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中地区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区 |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区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华南地区 | 广东 广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关注高考网公众号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资讯

首页 > 高考报考 > 院校大全 > 大学招生简章 > 高校招生简章 >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05-19 16:56:56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长发路1299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程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动漫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动画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500元;

  动漫设计与制作(建筑动画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500元;

  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5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畜牧兽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生物技术及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粮食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生物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连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农产品质量检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食品检测及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休闲旅游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状况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及补充要求,无重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政策,纪检监督、招办负责,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一)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择优录取其他志愿考生。

  (二)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对于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退档;同等分数下,数学、语文总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evc.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长发路1299号

  联系电话:0434-3352580

  联系人:刘老师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标签:招生章程]

分享: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

  • 欢迎扫描二维码
    关注高考网微信
    ID:gaokao_com


高考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