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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5-23 18:32:46山西师范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2013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山西师范大学

  院校代码:10118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地址:校本部: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

  体育学院: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解放东路355号

  临汾学院: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南18号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点:晋城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山西师范大学设立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四条山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西师范大学的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第五条山西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室、工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山西师范大学执行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七条对报考率不足20%的专业,下一年度停止招生;对报考率不足50%的专业,可以调配到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80%,剩余计划调整到第一专业志愿报考率超过100%的专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实行“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学生。

  第九条山西师范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学校体育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和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要求:男性身高175厘米~185厘米,女性身高162厘米~175厘米。

  学校舞蹈学专业分男女比例。

  第十条:免费师范生录取

  我校2013年在山西省继续实施免费师范生教育计划500名,分地市分科类计划如下(具体分专业计划表请查询我校招生信息网或填报志愿指南):

  报考免费师范生的考生进档后分生源地市按各科类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专业进行录取;

  1、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初次投档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

  专业志愿优先即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的考生根据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未被录取,不得录取下一专业志愿考生;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录取后,计划未满有缺额,按下一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处理完所有志愿。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后续投档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方式。

  2、艺术类专业录取

  文化考试成绩(包括外语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本专业相应录取批次规定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

  音乐学:

  分生源地市按专业计划数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学:

  按文化成绩投档,进档考生分生源地市按专业计划数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体育类专业录取

  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本专业相应录取批次规定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分生源地市按专业计划数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非免费师范生录取原则

  一、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1)文史类、理工类专业总成绩在投档分数线上10分以内的考生,划定单科成绩分数线(文科要求语文、外语成绩;理科要求数学、外语成绩)。

  文史类、理工类总成绩高于投档分数线10分以上的考生不划定单科分数线。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且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单科笔试、口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即为单科成绩合格。

  我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2)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

  初次投档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

  专业志愿优先即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的考生根据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未被录取,不得录取下一专业志愿考生;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考生录取后,计划未满有缺额,按下一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处理完所有志愿。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能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后续投档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方式。

  (3)对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一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

  非第一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方式。

  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每个专业类包含若干个不同专业,其中部分专业类同时包含师范专业和非师范专业。被按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根据考生兴趣、专业培养需要和相关专业分流规定,将在大学二年级初或二年级末分选具体专业。按类招生的有:

  化学类:包括化学、材料化学;

  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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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师范 大学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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