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2013-04-27 18:07:16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一、校名全称:安阳师范学院
院校国家代码:10479
法人代表:赵卫东
二、办学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
邮政编码:455000
三、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
四、学校性质:公办本科
五、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同时师范类专业兼顾教师职业的特殊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体制,按照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结合各专业的录取条件,实行“专业清”的办法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美术学专业、摄影专业、音乐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是在文化和专业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的50%加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动画专业、绘画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是在文化和专业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注:文化分数线指各省招办或招考院划定的文化最低控制线,河南省专业分数线指河南省招办划定的专业最低控制线,外省专业分数线是指我校校考划定的专业最低控制线。)
5、体育类专业文理兼招,专业成绩以所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准,我校按考生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七、收费标准:
我校新生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和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安阳师范学院2013年新生入学须知》。
八、联系方式:
电话:0372-2900106
传真:0372-2900106
网址:http://www.aynu.edu.cn
电子邮件:zs@ay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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