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热门城市 | 全国 北京 上海 广东

华北地区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地区 |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中地区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区 |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区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华南地区 | 广东 广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关注高考网公众号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资讯

首页 > 高考总复习 > 家长必读 > 专家提醒:高考生选择就读中外合作办学注意事项

专家提醒:高考生选择就读中外合作办学注意事项

2012-08-15 10:18:35长春晚报文章作者:肖虹

  目前正值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阶段。对于低分考生倾向选择中外合作办学的情况,教育部门日前发出提醒,建议考生一定要选择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中外合作机构或项目。另外,从2011年12月1日起,教育部已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上开通了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颁发境外学位证书认证注册信息查询系统。就读颁发境外学位证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学生,可在入学一个月后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所获境外学位证书认证注册信息。如届时查不到本人的相关信息,则所获境外学位证书将不予认证。

  高考生选择就读中外合作办学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要选择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中外合作机构或项目,以免上当受骗,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www.crs.jsj.edu.cn)、教育部网站、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已公布“经教育部审批和复核的本科以上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包括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名单”,考生可通过登陆以上网站查看相关信息,确认所选择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是否合法。

  二、认真了解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情况。

  按照规定,颁发中国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或颁发中外双方学历学位的,中外合作办学招生必须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只颁发境外学位证书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时同时核定了相应的招生计划数。

  另外,考生还可通过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查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评估、招生标准、办学水平等相关信息,以做出更恰当的就学选择。

相关阅读:

高考志愿填报常见问题之关于中外合作办学

专家解读:中外合作办学的分类与报考“妙招”

2012高考志愿填报指导:解读中外合作办学

教育部公布2011年45个中外合作办学获批项目

[标签:高考 中外合作办学]

分享: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

  • 欢迎扫描二维码
    关注高考网微信
    ID:gaokao_com

  • 👇扫描免费领
    近十年高考真题汇总
    备考、选科和专业解读
    关注高考网官方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