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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清华大学“飞行员班”招生32人

2012-04-09 10:02:29北京考试报文章作者:安京京

  继北大公布将首招飞行国防生后,清华大学日前也发布“飞行员班”招生简章,该班今年招生32人,学生毕业后成为解放军空军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清华大学“飞行员班”学生全部进入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工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飞行员班)”专业学习。该班招生对象为普通中学男性,理科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19周岁(199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所在考区正式户籍和所在学校正式学籍,预估高考成绩达本省一本线上60分以上,符合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身体、心理素质等基本条件。有意向报考者可登录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6月中下旬,初选、复选或初次检测通过的考生要根据通知到北京进行定选。北京考生只有初选、复选或初次检测通过后才可以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清华大学“工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飞行员班)”专业。只有定选通过的考生才能进入清华大学最终考察名单。清华大学不提前制定分省计划,将综合参考考生定选结果和高考成绩,在最终考察名单中择优录取。

  清华大学有关负责人介绍,“飞行员班”学制为4年,学生前3年在清华航天航空学院学习,第4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对完成联合培养本科4年学习要求并毕业的飞行学员,清华大学、空军航空大学同时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清华大学“飞行员班”学生在校期间本人不交学费、住宿费。学生前2年身份为普通大学生,空军给予每人每年10000元生活补助,第3年起成为大学生飞行学员,正式取得军籍,享受飞行学员全部待遇。

[标签:飞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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