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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江苏高考政策解读 选择性招生降分禁超15分

2009-09-14 07:04:12网络资源

  “今年江苏报名参加高考的人数为54.6万人,录取率仍然能保持在70%以上。”昨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人士就江苏高考招生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政策解答。

  我省高考录取率保持在70%以上

  省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处袁桂华副处长表示,今年江苏报名参加高考的人数为54.6万人,比去年增加3.8万人。今年的招生计划尚在汇总之中,汇总完毕,将通过江苏招生考试报向社会公布,录取率仍然能保持在70%以上。

  考试违规还有“补充规定”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霍宝柱副院长表示,对考生在全国统考(含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统考)中的各种违规行为,除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外,还有补充规定。

  其中,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高等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高等学校在校生,高等学校可以给予其开除学籍的处分。

  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

  高校选择性招生应符合三大条件

  霍宝柱表示,高校可按规定使用预留计划进行选择性招生。有关高校应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选择性招生的录取原则和办法向社会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高校的选择性招生对象须填报该校志愿,且符合下列条件:

  (1)普通类。考生必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4C1合格,文化分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选测科目等级达到招生高校在其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对选择性招生对象的等级要求。如院校招生章程中未对选择性招生对象的选测科目等级提出明确要求,则允许院校对两门选测科目中的其中一门降低一个等级进行选择性招生,但本科院校对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不得低于C级。

  当院校投档线接近或等于省控线(5分以内,含5分,下同)时,如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满足上述条件的,院校可在本校投档线下5分以内录取。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

  选择性招生原则上在同批省控线上录取。如高校投档线接近或等于省控线,可在学校投档线下5分以内录取,但不得低于同批省控线下5分。

  (3)对因生源不足降分录取的高校,其选择性招生,可在院校降分线下5分以内进行,但最多不超过同批省控线下15分。
 

[标签:高考 高校 统考 考试院 小升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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