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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08年国防生招生简章 

2009-09-01 00:11:07新浪考试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招生网近日公布了2008年国防生招生简章,特别搜集整理以方便考生阅读,详细内容如下:

  经教育部、总政治部批准,2008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将在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河南、安徽、云南、海南、陕西等9个省(区)招收75名国防生,招生专业为测绘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土木工程等,所有专业均为四年制本科。

  一、报考条件

  ●报考对象必须是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或符合保送条件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思想品德良好,志愿献身国防事业,符合《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后出生)。

  ●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男生身高165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2厘米以上,裸眼视力4.6以上,无传染性疾病。

  二、报考及录取办法

  ●填报志愿:考生应按生源所在地有关规定在提前批次志愿栏内填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防生”和相关的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

  ●政审、面试、体检:报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防生”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统一组织的政审、面试、体检,凡未参加或不合格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录取:实行提前批次远程网上录取。同等条件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优先录取。

  ●复查复审:新生入学后,由高校和驻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进行复查复审,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高考成绩、身体状况等,合格者取得国防生资格,享受国防奖学金。不合格者,按普通高校和军队院校有关规定处理,其中,达到学校在生源所在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由高校按规定转为普通本科生;未达到学校在生源所在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取消入学资格。

  三、待遇及义务

  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中国地质大学本科生同等待遇,享受国防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左右),同时可享受学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国防生在校期间接受广州军区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的双重管理,参加军队组织的军政训练,毕业时达到培养目标者,办理入伍手续,任命为军队干部。

  四、就业与深造

  本科毕业时,由军队统一派遣。其定职、授衔与军队院校相关培养层次的毕业学员享受同等待遇。国防生本科毕业当年,经军队批准后,可以报考硕士研究生。

 

[标签:国防 大学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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