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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7 00:25:27云南中医学院



  云南中医学院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全称:云南中医学院

  二、校址: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路1076号。

  三、学校性质:云南中医学院始建于1960年,是全国第二批成立的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四、办学类型:公办,省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部标码10680。

  五、招生层次:本科。

  六、学习形式:全日制。

  七、外语语种:不限。我院各专业的公共课程均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入学后因英语成绩不合格影响毕业。

  八、男女生比例:不限。

  九、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提醒考生注意:医学类和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以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不录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的考生。根据我院的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建议残疾考生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考生慎重填报医学、药学、和护理学类专业。

  十、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云南中医学院的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依据考生填报学校志愿顺序,优先考虑先报考生。

  3、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进档考生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为准,即将第一批投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分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如因考分偏低所报专业志愿已满额未能录取,则视其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服从者调剂到未满额的相关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非第一批投档考生依据其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到尚未满额的专业录取。

  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5、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的加分和降分标准录取。

  6、录取结果在云南中医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邮寄。

  十一、加试:各专业均无加试要求。

  十二、云南中医学院2009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十三、学费收费标准:按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收费,医学类本科专业:5000元/生·学年,药学类本科专业:5000元/生·学年,市场营销(药品营销)专业4000元/生·学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4000元/生·学年;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4500元/生·学年。

  十四、联系电话:0871-5918999,网址:www.ynutcm.edu.cn,邮编:650500。

  十五、遵守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按照我院教学计划要求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及德、智、体综合考核合格者,颁发云南中医学院毕业证书。

  云南中医学院

 

[标签:录取 志愿 录取通知书 志愿案例 录取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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