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5 11:02:44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河南师范大学
学校所在地:河南省新乡市建设路东段46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和形式: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教育
学校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学制和教学时数: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确定,教学时数达到国家和省教学大纲规定的时数。
外语语种要求:1.英语专业:英语
2.其它专业:公修外语教学为英语教学,没有其它小语种教学
男女比例:无要求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执行
录取规则:
1.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
⑴音乐学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分别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30%和专业课成绩占7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文理兼收,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3+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7
⑵音乐表演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且专业主科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考生,文理兼收,录取时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⑶舞蹈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且舞蹈主科成绩在75分及以上的考生,文理兼收,录取时按舞蹈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⑴美术学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文理兼收,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计算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
⑵绘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文理兼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专业:在超过省定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分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无级差要求
5.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以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队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志愿清、专业清
学费标准: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豫教财[2007]74号文件中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如有新的文件按照新的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邮政编码:453007
E-mail:zsbgs@htu.cn
录取前联系电话:0373—3326191,3325268
联系人:段老师刘老师
传真:0373—3326191
录取期间咨询电话:0373—33268360373—3326839
录取期间传真:0373—332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