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热门城市 | 全国 北京 上海 广东

华北地区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地区 |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中地区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区 |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区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华南地区 | 广东 广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关注高考网公众号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资讯

首页 > 吉林高考 > 吉林高考信息 > 09吉林高考:继续实行两次填报志愿

09吉林高考:继续实行两次填报志愿

2009-05-14 09:39:44新文化报

  吉林省近日确定2009年高考继续实行两次填报志愿,时间分别为6月24日至26日,8月8日至10日。

  第一次:6月24日至26日

  第一次填报志愿在高考文化课考试结束并通知考生考试成绩后,6月24日至26日期间进行。省招生办6月23日左右向社会公布本科段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及全省考生报考科类分数段统计表(含照顾加分),凡参加高考的考生均可填报。在填报志愿时,考生只填报第一段录取批次的院校及专业志愿,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范围及参加第一段录取批次的学校为:提前批:军事、公安、司法院校的公安类专业(本、专科)等院校、体育类第一批院校和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类本科院校志愿;第一批(A段):文、理科重点院校及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专业和普通高校艺术类院校志愿;

  第一批(B段):第一批院校中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蒙古族用民族文字答卷交换指标的专业、国际合作联合办学专业及特殊要求的院校及专业;

  第二批(A段):一般本科院校(含体育类)和独立学院(民办)艺术类专科志愿;

  第二批(B段):一般本科院校的中外联合办学专业、软件学院及专业;

  第三批独立学院(民办)(含体育类)志愿。

  第二次:8月8日至10日

  第二次填报高考志愿时间为8月8日至10日,只允许在第一段录取落选的考生填报。第二次填报志愿的范围以及参加第二段录取批次的学校为:在第一段录取未完成计划的院校;

  专科提前批: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含体育类)和独立学院(民办)艺术类专业;

  独立学院专科批:独立学院(民办)专科(含体育类)。

[标签:高考 志愿]

分享: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

  • 欢迎扫描二维码
    关注高考网微信
    ID:gaokao_com

  • 👇扫描免费领
    近十年高考真题汇总
    备考、选科和专业解读
    关注高考网官方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