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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来源:同济大学 2012-05-09 09: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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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同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被列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行列。学校地处上海市,其中四平路校区地址为四平路1239号,嘉定校区地址为曹安公路4800号,沪北校区地址为中山北路727号。

  二、组织机构

  同济大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同济大学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三、招生计划

  同济大学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2012年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同济大学201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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