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19-04-19 17:54:32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安排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的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就读,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不少于本科招生规模的2%,不制定分省计划。招生专业为法学。
三、工作程序
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程序见下表:
序号 | 环节 | 时间 | 内容 |
1 | 报名 |
2019年4月19日起 至2019年4月25日 |
考生报名;报名系统于2019年4月19日16:00开放,于2019年4月26日00:00关闭(请考生注意关闭时间),确认志愿时间截止到2019年4月26日09:00。 |
2 | 资格审核 | 2019年5月下旬 | 审查报名材料,确定并公示参加测试名单。 |
3 | 测试 | 2019年6月11日 | 6月中下旬公示入选名单,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4 | 录取 | 2019年7、8月 | 录取并公示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我校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生须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考生自主向我校报名,不分文理,不限制应届、往届。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