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2、对符合报考条件、达到投档要求的考生,按103%的比例调档,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进行投档。3、对报考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跨大类报考的考生,学校不予录龋4、“专转本”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由我校向推荐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并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高考院校库分数线统计时包含了特长生分数,因此最低分和平均分可能与院校公布数据不一致,请以各高校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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