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录取原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合格,未参加邪教组织和任何违法犯罪活动,身体健康; (2)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开、公平、公正录取; (3)考虑专业需求,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相关科目要求:报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地的专业联考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5)我院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因工科专业性质所限,色盲,色弱以及患有疾病的考生限报专业严格按高校体检标准进行。
高考院校库分数线统计时包含了特长生分数,因此最低分和平均分可能与院校公布数据不一致,请以各高校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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