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生办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龋2.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线上考生,优先录龋录取第一志愿还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3.尊重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当考生所报志愿的专业额满,需调整专业的,须征得考生同意(有专业“服从”的考生除外)。4.在学院招生计划总数不变的前提下,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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