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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职业师范学院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1-05-27 22:20:03阳光高考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广西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为广西职业师范学院,英文名称为GuangXi Vocational Normal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4684。

  学校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邮政编码:530007)。

  学校网址:http://www.gxvnu.edu.cn。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教育部 2019 年批准设立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为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面向广西招生。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高职)。

  第四条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具有广西职业师范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我校本科、专科(高职)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并颁发全国承认的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规定、招生章程、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改革和研究。

  通讯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

  邮编:530007。

  联系电话:0771-3248093。

  电子信箱:gxzsyzsb@163.com。

  招生网址:http://www2.jgy.gx.cn/jwcs。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监察办公室设在校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统筹考虑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因素,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学校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广西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广西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志愿投档模式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录取规则”,即指考生投档到学校后,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学校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考生成绩情况,对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广西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六条  学校无男女生招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中职直升本科的录取原则

  我校2021年在广西区内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具体招收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等内容将在我校的招生网上另行发布。

  第十九条  高职单招的录取原则

  我校2021年会同区内29所高职高专院校,共同组建2021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按照“整体策划、统一申报、联合测试、成绩互认”的原则,开展高职单招联合测试工作,具体招收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等内容将在我校的招生网上另行发布。

 

[标签:2021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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