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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1-04-20 11:06:25东北大学



东北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东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国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9月,进入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和《教育部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我校2021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报名条件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①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具体实施区域、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和结果由各省(区、市)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类)

  2021年招生计划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招生科类为理工类,招生专业为: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建筑类(含建筑学、城乡规划)、经济管理试验班(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机械类(含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工业设计、智能制造工程)、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物理)、工科试验班(含冶金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工科试验班(含土木工程、测绘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如遇学院、专业(类)调整以学校实际情况为准。

  对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在改革省(市)公布的2021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报名不分文理,其中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和重庆等8省市考生首选科目须为物理。

  三、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报名系统)。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中学公章。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报名截止4月25日。

  四、选拔程序

  1.初审及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家庭户籍、考生学籍及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再次审核,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学科研究、社会活动、个人陈述和兴趣爱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并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5月底前在东北大学招生网、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我校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在各省(市、区)的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并于5月底前通过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标签:高校计划简章 2021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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