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景之治”
来源:网络资源 2009-08-28 10:50:41
“文景之治”是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本文所讨论的“文景之治”是以文景时期为重点,同时也包括汉初在内的整个西汉前期政治。
一、秦末农民战争后阶级斗争形势的转化
要科学的论证导致“文景之治”的政策,首先必须分析秦末农民战争后阶级斗争形势的转化。
秦末农民阶级斗争的特点是民心思乱。因为“天下苦秦久矣”(《史记·陈涉世家》)。
秦始皇刚统一天下的时候,“民莫不虚心而仰上”(贾谊:《新书·过秦论》),农民阶级要求和平和安定,是拥护皇权主义的。因为在战国的长期纷争中,人民饱尝战乱之苦。但是,秦始皇不给人民和平和安定。他“贪狠暴虐,残贼天下,穷困万民,以适其欲”(《汉书·贾山传》。下引《汉书》只注篇名),对农民阶级施行了野蛮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秦二世、赵高篡权,变本加厉地压迫剥削农民,“赋敛愈重,戍徭无已”(《史记·李斯列传》),苦极了当时的劳动人民,成千上万的人被折磨而死。整个秦王朝的徭役极其沉重。“戍、漕、转、作”经常征发农民二百万以上,占当时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十。劳动力与生产资料脱节了,社会简单再生产都不能维持了。在这样的背景下,民心思乱,农民阶级要革命,秦末农民战争爆发了,并一举推倒了秦王朝。
秦末农民战争直接推倒了反动的秦王朝,创造了阶级斗争转化的特定历史条件。因为农民战争改变了土地的配置,提高了劳动者社会地位,特别是沉重地打击了整个地主阶级,使新王朝对农民控制的力量削弱了。在这种情势下,阶级斗争形势发生急转,出现了汉初的民心思治。
所谓民心思治,就是农民阶级要求休养生息,安定社会,保有战争的胜利果实。农民希望回到田园上去生产,要求新王朝废除暴政,减轻徭役赋税,这是在新形势下农民阶级斗争的内容。
由于秦王朝的残暴统治,严重地破坏了生产力。汉初人口死亡过半,土地荒芜,粮食腾贵,“人相食”。农民“聚保山泽”或漂流异乡,卖身为奴。国家控制的户口锐减。西汉王朝贫弱不堪。“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民无盖藏”(《食货志》)。经济崩溃了,人民力竭了,统治阶级想要增加剥削也几乎无所得。经济残破,危机四伏,这是汉初统治者面临的严峻形势。
面对民心思治和经济残破局面的汉高祖,命令陆贾总结“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陆贾传》)的历史经验,寻求改变统治的策略。陆贾总结秦亡的教训是:秦代“事逾烦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奸逾炽,兵马益设而敌人逾多。秦非不欲为治,然失之者乃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故也。”(陆贾:《新语·无为》)这“举措暴众”“用刑太极”八个字对秦王朝暴政的批判是一针见血的。针对秦政之失,汉王朝要做到徭役不烦、刑法不滋、兵马少设,减轻对农民的暴力镇压。陆贾的这一套不同于秦王朝的治国理论,刘邦“称善”,左右呼“万岁”,说明了地主阶级拥护汉初政策的转变。
到了文景时期,政论家贾谊、晁错等人更大胆地指出:农民破产,标志着国家的政治危机,不应当允许这种现象出现。晁错说,农民“卖田宅鬻子孙”是因为“急政暴赋,赋敛不时”以及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食货志》)的沉重徭役负担造成的。贾谊针对这种情况大声疾呼:“失时不雨,民且狼顾;岁恶不入,请卖爵子,既闻耳矣,安有为天下阽危者若是而上不惊者。”贾谊甚至还提出了这样的论点:若因“兵旱相乘,天下大屈”而造成社会动乱、人民流离失所,是“政治未毕通也”(《食货志》),不应当委罪于兵旱。
上述从陆贾到贾、晁的政论都说明了汉初统治集团清醒地认识了秦末农民战争后民心思治的形势。他们大谈农民问题,标志着汉初政策是以调整阶级关系为手段来重建封建秩序。这是秦末农民战争和汉初阶级斗争直接推动的结果。
二、汉初的调整政策和治国方针
刘邦入关,约法三章,表现了解民于倒悬的动向。于是天下归心,刘邦取得了胜利。
约法三章,只是一个序幕。序幕一开,秦民唯恐刘邦不王。高帝二年(前二○五)还定三秦,立即颁布“故秦苑囿园池,令民得田之”(《高帝纪》)的法令。颜师古注:“田,谓耕作也。”刘邦承认农民占有土地。接着又在他所控制的蜀汉、关中地区颁布了免租、赐民爵以及减轻徭役的法令。
高帝五年(前二○二)西汉统一,在全国范围内颁布了著名的以功劳行田宅和复故爵田宅诏(《高帝纪》)。一般的解释这个诏令是扶植地主阶级。我认为这样解释是片面的。近来有人解释这个诏令是刘邦替“整个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全面地反攻倒算”。我不同意这种论点。
还是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诏令的内容吧。
第一、“诸侯子在关中者复之十二岁,其归者半之。”诸侯子居留关中的受到加倍的优待,这是为了减轻安置和监护六国贵族后裔的阻力,不能说是扶植地主阶级。后来刘邦强徙六国贵族后裔于关中,以巩固汉王朝的统治。这条措施在客观上减轻了关东的地主阶级兼并势力,对农民是有好处的。
第二、“民前或相聚保山泽,不书名数,今天下已定,令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吏以文法教训辨告,勿笞辱。”陈涉起义之时,“楚兵数千人为聚者,不可胜数”(《史记·陈涉世家》),可见“聚保山泽”之民,主要是农民的武装,当然也不排斥有地主的坞壁。即便是地主的武装,其基本队伍仍是依附的奴婢以及被裹协的农民群众。刘邦用“复故爵田宅”的办法来分化瓦解“聚保山泽”之众,目的是对农民“书名数”。颜师古注:“名数,谓户籍也。”所以诏令告诫地方官吏不要对回乡的农民“笞辱”。把招抚流亡、复故爵田宅解释为给“整个地主阶级”复故爵田宅是不妥当的。秦朝奖励耕战,大批国家佃农及自耕农也有爵有田宅。
第三、“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免为庶人”。这条法令是国家和各别地主争夺劳动力,增加国家的剥削对象。高帝七年下令:“民产子,复勿事二岁。”(《高帝纪》)惠帝六年颁布“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惠帝纪》)的法令。国家用惩奖结合的办法来鼓励人民生育。可见汉初在人死过半、土地荒芜的情况下,封建国家对于劳动力的迫切需要。因此,把释免奴婢看作是对农民的一纸虚恩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
第四、遣散士兵归农,“以有功劳行田宅”。刘邦三令五申地方官吏按爵级分给田宅,高爵者七级以上得食邑。诏令说:“吾于天下贤士功臣,可谓亡负矣。”这些高爵者的确可以直接转化成军功地主。但是我们要看到从军归农的大多数士兵仍是低爵。所以诏令规定大夫以下的进爵为大夫(五级爵)。这些人充其量只能成为一个自耕农。
第五、各地小吏趁战乱占夺了许多土地,也得到了诏令的承认。
根据上面的分析,高帝五年诏颁布了一系列调整阶级关系的政策,姑名之曰调整政策。这些政策扶植了一大批军功地主和官吏地主来扩大汉王朝的统治基础;但同时也承认了农民战争的胜利成果,让农民占有土地,产生了大量的国家佃农和自耕农。这样,在客观上缓和了阶级矛盾,安定了社会,对生产力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接着,刘邦又和他的创业之臣肖何、曹参、陈平、周勃等人提出了和亲、分封、与民休息的总的治国方针。
“和亲”是对匈奴实行的“让步政策”这对于大乱之后初建的西汉王朝是十分重要的。这个政策认真执行了七十年。这正是西汉治国的七十年。
刘邦灭异姓王封同姓王屏卫京师,在当时条件下起了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在经济上边郡封王使人民纳赋服役不远离乡土,有利于经济的恢复。故淮南之民“甚苦属汉而欲王”(贾谊:《新书·属远》)。
“与民休息”是鉴于秦亡的教训,而实行的安定政策,即无为政治。所谓“无为”,就是约束君臣不要“举措暴众”、“用刑太极”,让农民能够在田园上生产。
三、“文景之治”的轻徭薄赋与约法省禁
“文景之治”,以农为本,是西汉经济恢复和发展的重要时期。
汉高祖制定了重农抑商的政策,不许商人衣丝、操兵器、乘车骑马,不许他们作官,加倍征收他们的算赋。但是商人囤积居奇,操纵物价,用高利贷盘剥农民,成了富人。他们用钱财结交王侯,抬高了社会地位。到了文帝时出现了“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食货志》)的严重局势。针对这种情况,文帝倡导以农为本,进一步推行“轻徭薄赋”和“约法省禁”的政策,给农民一些经济的实惠,减轻政治的压迫,增强农民阶级对抗土地兼并的能力,以保护封建的农业经济。
汉初的“轻徭薄赋”并不是在“民无盖藏”的情况下无可剥削才施行的。文景时期,认真推行“轻徭薄赋”政策,这时农民已经“衣食滋殖”了。
文景时期的轻徭薄赋内容如下:
1.减省皇宫厩马供驿站使用,开放山泽禁苑给贫民耕种。又减少地方的徭役、卫卒,停止郡国岁贡。为了减轻“吏卒给输费苦”,遣列侯就国。(《贾山传》和《文帝纪》)
2.颁布振贷鳏寡孤独、尊礼高年的法令,朝廷派人督察地方执行。这条法令对养老抚孤,缺乏劳力的个体农民有重要意义,使他们免遭破产,不违农时,特“具为令”(《文帝纪》),成为制度。
3.减免田租。文景把汉初田租十五税一减为三十税一,并一度免收田租十二年。在当时尚“未有兼并之害”(《食货志》)的情况下,对农民是有利的。
4.文帝多次发布诏令劝农。具体办法是“驱民地著”,把农民强制在土地上,严格户籍制度,不允许迁移。但同时实行“贵粟”政策来打击商人、高利贷者对农业经济的破坏。所谓“贵粟”,就是国家用爵位来换取地主、富农的粮食,“使民以粟为赏罚”。
文帝施行的这些政策确实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使农民得到了喘息的机会。就拿轻徭来说吧,秦民就因“戍漕转作”苦而起义。汉初徭役甚轻,“岁漕关东谷四百万斛以给京师”不过“用卒六万”(《食货志》)。
汉文帝的“约法省禁”主要内容是两个方面。第一、废除一些严刑苛法,如诽谤妖言法、妻孥连坐法、断残肢体的肉刑、减轻笞刑,等等。第二,“赦罪人,平狱缓刑”(《贾山传》)。如大臣有罪,令自杀,不治狱受刑,以缓和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
但是“平狱缓刑”在客观上也有利于被压迫阶级。例如秦始皇弟长安君成?反,“死屯留,军吏皆斩死,迁其民于临洮”(《史记·秦始皇本纪》)。秦法严酷,导致成千上万的无辜百姓受株连。汉文帝治济北王刘兴居谋反案,只是“虏济北王兴居,自杀”,而“赦诸与兴居反者”,以及被“诖误吏民”(《文帝纪》)。因此,“平狱受刑”的效果是,“刑轻于它时而犯法者寡”(《贾山传》),“断狱数百,几致刑错”(《文帝纪》)。这和秦王朝的“赭衣半道,断狱岁以千万数。”(《食货志》),“而死人日成积于市”(《史记·李斯列传》)的惨酷景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根据上面的分析,文景时期的“轻徭薄赋”和“约法省禁”,进一步调整了阶级关系,使生产关系更趋于适应生产力,应该给予一定的肯定。但是,这些政策的实质是地主阶级国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对农民进行阶级斗争的一种形式,它是保护地主阶级利益的。“轻徭薄赋”的目的,不过是为了使农民“有能够维持它的奴隶般生存的条件”(《共产党宣言》),从而占有农民,进行剥削和压迫。但是,伴随封建经济的发展,对抗性的矛盾也日益尖锐起来。“轻徭薄赋”调节阶级关系的作用只是暂短的。
四、“文景之治”的开明政治巩固了地主阶级专政
怎样才能使地主阶级的专政长治久安,这是汉初统治者面临的重大课题。汉初无为政治对各种矛盾采取姑息的态度;因此它是一种消极的治国理论。“和亲”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匈奴的侵扰;“分封”随着诸侯王长大而产生离心作用,潜伏着割据战争的危机。因此,文帝即位,贾谊上《治安策》尖锐地批判“无为”“ 可为长太息者此也。”(《贾谊传》)
贾谊在《治安策》中明确地提出了“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的思想,表现了地主阶级在上升阶段的进取精神。文帝采纳了贾谊等人的献策,改造了汉初的“无为”政治,走上了大治的轨道。对匈奴实行了募民实边、屯粮塞下、开苑养马、增修武备等积极防御的政策。对诸侯王实行“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政策,并调整疆界。景帝进一步采纳晁错的削藩策以弱小诸侯。坚决镇压七国叛乱,以维护中央的统一。
但是维护长治久安的最根本的措施是扩大统治阶级的政治基础,进一步缓和阶级矛盾,实行较为开明的政治。文帝时的政论家为此目的,在理论上发动了一场对秦王朝暴政的猛烈批判来劝谏文帝。贾山的《至言》、贾谊的“过秦论”就是这方面的代表作。
“文景之治”本质不是对农民战争的消极让步,而是鉴于秦亡于政所作的积极有为的调整,实施较为开明的政治,以达到巩固专政的目的,它是地主阶级求长治久安的意志表现。贾谊说:“夫民为言萌也,萌之为言也盲也,故惟上所扶而以之,民无不化也。”又说:“民之治乱在于吏,国之发危在于政,是以明君在于政也。”“君明吏贤而民治矣。”(《新书·大政》)可见,贾谊并没有真正认识人民的力量。他认为只要君明、吏贤,民就可以“治”,可以“化”。所谓“治 ”和“化”就是对农民阶级实行专政。
这场批判秦王朝暴政的思想运动对汉文帝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使他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汉文帝本人在边地做了七年代王,目睹了农村的荒残景象。他又是因诸吕之乱,大臣们“因天下之心”(《文帝纪》)而越封建之礼位迎立的皇帝。这些条件使汉文帝能够洞察民望,接受臣工劝谏。
举贤良方正也扩大了统治阶级的政治基础。
文帝十五年(前一六五)举贤良文学,规定的标准是:(1)明于国家之大体;(2)通于人事终始;(3)能直言极谏者。文帝亲策求言的内容是:(1)朕之不德;(2)吏之不平;(3)政之不宣;(4)民之不宁。这一次对策,晁错得高第(《晁错传》)。
贾谊、晁错、贾山、袁盎等人都不是公卿大臣,但他们都能向文帝直言极谏。贾山“其言多激切”,而文帝“终不加罚,所以广谏争之路”(《贾山传》)。晁错上书言治,引传曰:“狂夫之言,而明主择焉。”文帝赐书褒奖:“今则不然,言者不狂,而择者不明。”(《晁错传》)从史书的这些记载,可以看出文帝君臣言“治”之功。君主望治国建久安之业,求贤相良策;而群臣匡扶,敢直言极谏,这就是“文景之治”时期地主阶级开明政治的特色。
秦王朝极端残忍的个人集权,闭塞言路的愚民政治导致了破家亡国。“文景之治”的开明政治,君主虚已纳谏,却进一步巩固了地主阶级专政。文景时期的政令得到了当时农民阶级的承认。“山东吏布诏令,民虽老赢癃疾,扶杖而往听之,愿少须臾而毋死,思见德化之成也。”(《贾山传》)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汉初七十年的和平安定,由于广大农民阶级的辛勤劳动创造了“文景之治”的经济、文化的繁荣。这就为汉武帝时期的辉煌发展奠定了政治的和物质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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