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厦门理工学院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学校概况第一条学校全称厦门理工学院,代码11062。学校创立于1981年,是福建省属公立本科大学,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第二条厦门理工学院位于中国东南海滨城市厦门,学校根植厦门,服务海西,面向全国,正逐步成长为一所区位优势突出、专业特色鲜明、师资结构优化、学生素质出众、办学效益显著、发展后劲十足、影响力和知名度快速提升的新型“亲产业”本科大学。第三条培养模式:1.基准培养模式学校实行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本科基本学制四年,建筑学专业基本学制五年,专科基本学制三年。毕业时获得本专业的毕业证书,满足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获得学士学位证书。2.主辅修、双专业和双学位培养模式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兼修第二专业或辅修其他专业部分课程。3.闽台高校合作培养模式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是学校人才培养特色之一。采取“分段对接”:本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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