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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医科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1-05-24 09:41:59阳光高考



昆明医科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校址

  (一)学校全称:昆明医科大学

  (二)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四)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五)院校代码:10678(国标码)

  (六)校址:

  1.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 1168 号,邮政编码:650500。

  2.人民西路校区:昆明市人民西路191号(正在综合改造),邮政编码:650031。

  3.平政校区:昆明市平政街39号,邮政编码:650021。

  2021年录取的新生在呈贡校区入学就读;2021年录取的预科新生在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就读(云南民族大学)。

  (七)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八)学习形式:全日制

  (九)学制:本科根据专业类别,基本学制有四年和五年两类。

  (十)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且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由昆明医科大学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昆明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kmmc.cn)。

  (十二)基本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呈贡(主校区)、人民西路、平政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482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909人,其中本科生14845人,硕士研究生3794人,博士研究生451人,留学生524人,专科生295人;成人本专科在校生36189人。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全日制高等医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毕业后教育、医学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完整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有在编职工6090人(校本部1587人,直属附属医院4503人)。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72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3人,兴滇人才奖2人,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1人,入选其他省级人才项目546人次。有研究生指导教师1172人。

  学校有学院(部)18个,本科专业33个。有国家级一流专业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5门,国家级课程项目3门;有省级一流专业9个,省级一流课程30 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口腔医学、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学4个专业先后通过教育部相关专业认证,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2个专业通过国际认证。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设立了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临床医学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

  学校建立了由4所直属附属医院、1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5所教学医院、42所实习医院、19个社区实践教学基地和76个相关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组成的完善的实践教学网络,充分满足学生实践教学需要。第一、二附属医院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第三附属医院和附属口腔医院是云南省水平最高的“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和口腔专科医院。

  学校与29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9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发起成立南亚东南亚医学教育与医疗卫生联盟,是云南省“国际医学人才培养基地”和首批招收国家政府奖学金留学生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来华留学生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学校,已通过教育部来华留学质量认证。在校留学生生源国达27个。

  二、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一)成立昆明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保卫处和相关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招生工作。

  (三)学校纪检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二)学校实行按专业招生。

  (三)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各专业基本情况可通过学校网址查询(http://www.kmmc.cn)。

  (四)预留计划,我校2021年不设置预留计划。

  四、收费标准

  学校目前按学年收取学费,收费依据为云发改收费〔2004〕536 号文件,具体标准如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法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药学、康复治疗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卫生检验与检疫、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医学实验技术、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眼视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康复作业治疗、康复物理治疗、助产学、眼视光医学等专业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生;应用心理学、假肢矫形工程专业收费标准为4500元/年/生;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工作等专业收费标准为4000元/年/生;运动康复3400元/年/生。护理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22000元/年/生

  学校按云南省的相关要求实行学分制改革,计划从2021级学生开始实行学分制管理,学费将按照经云南省发改委批准后的学分制收费方案收取。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方式下,学生正常完成所在专业规定最低的学分所交纳的学费总额不高于实行学年制收费的学年学费总额,收费方式采取学年初预收,学年末结算的方式,具体以云南省发改委批复的方式为准。

  住宿费按云发改收费〔2008〕1322号文件收取。

  住宿费标准:分别为六人间800元/年/生和四人间1200元/年/生。如上级部门对本年度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调整,以上级部门规定的新标准为准。

  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收费标准为1400元/年/生(实际收费按云南省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执行),由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云南民族大学)收费。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免”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设立的校级奖助学金、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社会类奖助学金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

 

[标签:2021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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