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谷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5-26 21:49:01阳光高考
第三章其它
第十二条 学院为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奖学金。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政府有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院还单独评定“光芒之星”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4000元/生,二等奖学金2000元/生)。
第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4000元/年~2000元/年),还可按相关政策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四条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凡取得学籍的学生,经本人申请,院系推荐,学工处审核,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可获得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五条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新生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学生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湖北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学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道666号
邮政编码:430079
电话:027-87187766传真:027-87181706
网址:http://www.whggvc.net/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武汉光谷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最新高考资讯、高考政策、考前准备、高考预测、志愿填报、录取分数线等
高考时间线的全部重要节点
尽在"高考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