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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自主招生 > 自主招生简章 > 2019年 > 2019年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3)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6958255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xj.edu.cn

  招生办官网:zs.shxj.edu.cn

  咨询电话:021-66109601

  十七、其他须知

  (一)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48号)规定的其他考试;未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文件规定的其他考试。

  (二)志愿填报要求

  考生填报本校专业志愿时,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幼儿保健)专业须面试通过后方可报考,面试须知及要求请关注学院网站。

  (三)现场确认及须提供证件

  网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3月11—12日9:00—15:00,携带本人身份证、网报流水号,来我校(原平路55号)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四)新生入学后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违规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本章程由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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