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3)
2019-01-15 16:20:14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六、入学规定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如期报到。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进行专业复试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2.我校按照国家关于艺术类学生收费标准收费,学费为每年10000元,若国家调整2019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我校将执行新标准。学生入学后,学习用具、材料等费用一律自理。
3.入学后,考生所学专业仅限产品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2个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七、授予学位
艺术类专业学制4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相应艺术学学士学位。
八、其他
1.有关艺术类招生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www.goto.buct.edu.cn)查询。2.本简章如果与教育部相关规定或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3.本章程由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邮政编码:100029。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goto.buct.edu.cn;邮箱:zsb@mail.buct.edu.cn。
咨询电话:010-64435706。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1月11日